bat365在线官网登录

 首页  党建工作  部门简介  政策法规  建设信息  建设成果  校园规划  信息下载  主站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规章制度 >> 正文

bat365在线官网登录基建维修管理办法(试行)

2016年06月22日 14:55 jjcadmin 点击:[]

成工院〔2016〕21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基建维修工程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维修资金,更好地为师生员工服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学校范围内的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公共水电等基建类维修工程。

第三条学校基建维修工程应在年度维修预算总额范围内按照量力而行、计划优先、保障重点的原则,进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第四条基建维修工程分为日常维修、立项维修和应急维修。

日常维修:指对学校教学、科研以及学生生活产生功能性影响的维修,主要包括各类设备设施耗材、配件维护及其它且单项预算在10000元以下。(具体见学校日常维修实施细则)。

立项维修:指学校发展需要和教学、科研以及学生生活需求的维修工程。分为年度集中预算立项维修工程和临时立项维修工程(预算外的学校教学、科研所急需的或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

应急维修:指能源断供设备故障应急、自然灾害应急、安全事故应急以及其他涉及师生正常教学和日常生活秩序的紧急维修类工程。

第五条规划建设处代表学校对立项维修工程(含临时立项维修工程)进行规划、管理和组织实施;国资处代表学校对日常维修进行管理,后勤服务集团按照国资处的安排对日常维修进行组织实施。审计处负责对维修工程安排专业审计单位进行项目过程及结算审计。

第二章 立项与审批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公共房屋及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第七条年度集中预算立项维修工程的审批在每年11月份,在学校基建维修预算总额度范围内,各单位根据需要书面提出下一年度维修工程立项申请,并填写年度集中预算立项维修工程申请表报规划建设处,经规划建设处实地踏勘后确定是否立项,并对预立项的工程做出方案及控价预算,汇同国资处下年度日常维修预算一起,形成学校下年度维修计划和预算。

第八条临时维修立项审批:

年度集中预算立项维修工程经学校审批确定后,年度内原则上不在受理临时立项维修项目的申报,确因学校重大和专项工作需要进行临时立项维修的项目,则由使用或管理单位先向规划建设处提出书面临时维修工程立项申请,规划建设处实地踏勘并对预立项的工程做出方案及控价预算,在学校基建维修预算总额度范围内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1)5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由规划建设处审核批准后立项;

(2)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由规划建设处牵头,计财处、审计处等部门会同审核并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立项;

(3)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报校务会批准后立项;

(4)50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报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后立项(按照规定程序调整财务预算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各单位自筹资金安排的维修工程,遵照临时立项维修工程的审批程序。

第十条日常维修由使用或管理单位直接向后勤服务集团水电动力及维修部申请,后勤服务集团根据日常维修管理实施细则,按照“轻重缓急、快速勘查、及时实施”的原则以及单项预算实施要求进行安排处理。凡由后勤服务集团组织实施的日常维修经过国资处审核后应每季度报审计处(审计单位)集中进行审计。

第十一条应急维修工程的审批:

应急维修工程的审批按照“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保护现场,第一时间协同配合,第一时间应急抢修”原则,由规划建设处或国资处负责人报告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安排执行。涉及金额较大或特别重大事项则由学校应急维修工作小组进行审批。(具体见学校应急维修实施办法)

第三章 招标与实施

第十二条基建维修项目应依据国家建设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学校招投标管理办法制订相关程序组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并签订维修工程合同。计财处、国资处、审计处和使用部门参与维修项目立项、招标及合同签订。

(1)校内日常维修,按照学校招投标管理办法,国资处委托后勤服务集团牵头通过校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bat365在线官网登录年度日常维修入围施工单位。

(2)5万元以下的立项维修项目,按照学校招投标管理办法,由规划建设处牵头通过校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bat365在线官网登录年度5万元以下立项维修入围施工单位。

(3)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由规划建设处牵头组成维修工程招标工作小组(由规划建设处、审计处、计财处、使用单位和校内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招投标管理办法在校内进行公开招标。

(4)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的维修项目,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后,通过公开比选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投标的有关办法在校外进行公开招标。

(5)200万元以上的的维修项目,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后,通过公开比选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按照四川省建设网公开招投标的有关办法在校外进行公开招标。

第十三条基建维修工程实施流程详见日常维修实施流程图和立项(临时)维修工程实施流程图。

第四章 过程监管

第十四条为保证维修工程质量,凡纳入政府公开招标采购(50万以上)的维修项目应按照有关程序确定监理单位。

第十五条维修工程无论大小,均须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并确定具体的维修时限。规划建设处和后勤服务集团对实施的维修工程都应指派固定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监管人,负责施工过程相关资料的收集及工程质量监管。

第十六条维修工程材料进场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检查,同时施工单位应出示完整的质量证明材料,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才能用于工程施工。

第十七条维修工程开工前,规划建设处和后勤服务集团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安全措施,书面列出工程须进行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施工结点)。在施工过程中,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监管人对列出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施工。

第十八条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合同中明确具体条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监管人应对关键工序、隐蔽性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在隐蔽性施工前,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到场检查,经检查合格,签字、拍照取证后才能进行隐蔽性施工,否则该隐蔽性施工不予确认。

第五章 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十九条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前,由施工单位先全面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监管人进行工程预验收,并对工程量进行现场确定。对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监管人牵头通知使用或管理部门、审计处(审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一起进行验收;对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或不符合施工验收规范的,应先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罚后再组织进行验收;对于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工程,不予验收,不予结算,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立项维修工程由规划建设处牵头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规划建设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使用或管理部门完成移交手续。在30个工作日内,联系审计处等相关单位按照合同条款及学院维修工程审计相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审计。

第二十一条单项维修工程款的支付,按照学院相关财务制度和工程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二条维修工程施工资料由规划建设处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将维修工程申请、审批、招标、合同签订以及施工期间和后期验收等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归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学校授权规划建设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bat365在线官网登录

2016年3月1日


上一条:bat365在线官网登录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关闭




Copyright2003-2015 bat365在线官网登录 建议使用IE6.0,1024*768以上浏览 蜀ICP备05000872号

地址:花牌坊校区:成都市花牌坊街2号(邮编 610031),郫都区校区: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邮编:611730)

互联网www.store-audit-app.com